郑州代理记账小编了解到,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应自开具之日起360个自然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,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,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。而早期规定,发票认证是有期限的,从较早的90天到180天。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仍为180天。
所以,一旦不在规定日期内认证,放过期了,就将不能抵扣这部分税款,只有自己承担;现在,过期发票也可以开具红字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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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2016年第47号)较关键的问题: 注意,系统会校验,意思就是,你超过180天申请,系统能校验通过,税务系统已经取消了这个限制。
财税〔2017〕90号《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规定: |

